
#安定平稳
管治与法律 |
安全与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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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拥有法治、廉洁的政府、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以及亚洲最优秀的纪律部队之一,使香港有安稳的环境,让市民居住、就业和生活。


香港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和独立的司法权(包括终审权)。
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维持不变。
原有的法律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以「中国香港」的名义,以个别成员身分参与国际组织、会议及活动,如:
世界贸易组织
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
世界海关组织
国际体育活动,如奥林匹克运动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实行的制度,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亦保障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为完善香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制度踏出历史性的一步,为「一国两制」的原则指明方向,维系香港繁荣稳定。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香港国安法》订明以下罪行:
分裂国家
颠覆国家政权
组织实施恐怖活动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订明以下罪行:
叛国
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
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
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
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

《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坚守法治及维护独立的司法权是香港维持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可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所有法官的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由本地法官、法律界和其他界别知名人士所组成的独立委员会的推荐作出。法官是按个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拣选,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终审法院可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备受尊崇的法官参与审理最终上诉案件。
所有法官均有宪制职责,在行使司法权力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和法律原则处理案件。

香港是备受国际推崇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财产权,包括知识产权,获得妥善保障。
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可在超过170个《纽约公约》的缔约国,以及按照相互执行安排在中国内地和澳门强制执行。
香港在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公布的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中,获评为全球最受欢迎仲裁地点第2位(与新加坡并列)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于2024年处理新增的争议解决个案达503宗,所有仲裁案件的争议金额总额为136亿美元。
自《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于2019年10月实施以来,直至2025年7月,内地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保全金额已达279亿人民币(约35亿美元)。
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设立了调解机制处理与两地相关的投资争端。香港和内地各自指定负责解决投资争端的调解机构及调解员,并公布经双方共同认可的调解机构及调解员名单。
在香港、澳门和广东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制定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及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粤港澳三地于2024年12月公布大湾区调解员名册。
随着《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谈判于2024年10月在香港完成,《公约》签署仪式已于2025年5月30日在香港举行。《公约》自2025年8月29日起正式生效。国际调解院总部根据《公约》设于香港,并于2025年10月20日正式开业。国际调解院是世界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为国际争端提供友好、灵活、经济和高效的调解服务。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巩固香港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定位,助力香港打造为全球调解之都。
香港法律架构稳健,当中有赖一群优秀的本地及国际法律专才,他们在不同的法律范畴和全球的司法管辖区拥有丰富的经验。香港有:


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在2024年11月启动,为区内外的国际法律人才提供能力建设的交流平台。
注:数据截至2025年10月

香港整体罪案率是全球最低的城市之一。
2024年,以每10万人口计的整体罪案率为1,259宗。
在世界正义工程发表的《2025年法治指数》中,香港在「秩序与安全」项目位列全球第10。
国际组织进行的调查持续评选香港为「全球最廉洁」的地方之一。
在《2025年世界竞争力年报》中,香港在「政府效率」因素下的「行贿和贪污不存在」指标排名全球第4、亚太区第1。
在世界正义工程发表的《2025年法治指数》中,香港在「消除贪污」项目位列全球第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