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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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治與法律 |
安全與保安

香港擁有法治、廉潔的政府、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以及亞洲最優秀的紀律部隊之一,使香港有安穩的環境,讓市民居住、就業和生活。

「一國兩制」下的特別行政區

  • 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和獨立的司法權(包括終審權)。

  • 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維持不變。

  • 原有的法律除同《基本法》相牴觸外,予以保留。

  • 以「中國香港」的名義,以單獨成員身分參與國際組織、會議及活動,如:

    • 世界貿易組織

    •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 世界海關組織

    • 國際體育活動,如奧林匹克運動會

《基本法》 — 香港的憲制性文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實行的制度,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亦保障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為完善香港維護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制度踏出歷史性的一步,為「一國兩制」的原則指明方向,維繫香港繁榮穩定。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香港國安法》訂明以下罪行:

  • 分裂國家

  • 顛覆國家政權

  • 組織實施恐怖活動

  •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明以下罪行:

  • 叛國

  • 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與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的罪行

  • 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

  • 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

《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法治 — 香港的核心價值

  • 堅守法治及維護獨立的司法權是香港維持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石。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可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 所有法官的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由本地法官、法律界和其他界別知名人士所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作出。法官是按個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揀選,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終審法院可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備受尊崇的法官參與審理最終上訴案件。

  • 所有法官均有憲制職責,在行使司法權力時必須嚴格依據法律和法律原則處理案件。

全球法律樞紐

  • 香港是備受國際推崇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 財產權,包括知識產權,獲得妥善保障。

  • 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決可在超過170個《紐約公約》的締約國,以及按照相互執行安排在中國内地和澳門強制執行。

  • 香港在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公布的2021年《國際仲裁調查報告》中,獲評為全球最受歡迎仲裁地點第3位

國際爭議解決中心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於2023年處理新增的爭議解決個案達500宗,所有仲裁案件的爭議金額總額為125億美元

  • 自《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於2019年10月實施以來,直至2023年底,內地人民法院裁定准許保全金額已達158億人民幣(約22億美元)

  • 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框架下,設立了調解機制處理與兩地相關的投資爭端。香港和內地各自指定負責解決投資爭端的調解機構及調解員,並公布經雙方共同認可的調解機構及調解員名單。

  • 在香港、澳門和廣東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制定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及專業操守最佳準則,以及《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統一於2024年3月發布三地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細則。

  • 《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談判已於2024年10月在香港完成。國際調解院將是世界上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為國際爭端提供友好、靈活、經濟和高效的調解服務。《公約》簽署儀式將於2025年在香港舉行,待《公約》生效後國際調解院總部將落戶香港,打造香港成為國際調解之都。

法律人才薈萃

香港法律架構穩健,當中有賴一群優秀的本地及國際法律專才,他們在不同的法律範疇和全球的司法管轄區擁有豐富的經驗。香港有:

註:數據截至2024年9月

安全城市

香港整體罪案率是全球最低的城市之一。

  • 2023年,以每10萬人口計的整體罪案率為1,198宗。

  • 在世界正義工程發表的《2024年法治指數》中,香港在「秩序與安全」項目位列全球第9

廉潔社會

國際組織進行的調查持續評選香港為「全球最廉潔」的地方之一。

  • 在世界正義工程發表的《2024年法治指數》中,香港在「消除貪污」項目位列全球第10

  • 在《2024年世界競爭力年報》中,香港在「政府效率」因素下的「行賄和貪污不存在」指標排名全球第4、亞太區第1